2.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冀东油田“庙-曹”段原油管道属于Ⅰ类管道,管道全长23.8公里,管道材质为L360M,管径323.9mm,壁厚6.3mm,采用强制电流的阴极保护方式,运行压力满足内检测需求,运行排量为100-250m3/h,具备收发清管和内检测功能。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对冀东油田“庙-曹”段原油管道采用漏磁检测技术进行检测,服务内容包括:检测前清管、管道几何变形检测、高分辨率管道金属损失检测、检测缺陷点数据定位及检测缺陷、缺陷点开挖验证、提供管道完整性评价和出具最终检测报告(管线检测周期不超过45天)。检测的同时,应为招标方人员提供技术培训。
2.2实施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2.3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59.90万元,不含增值税。
2.6主要质量、技术要求:质量要求为合格。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冀东油田公司等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7其他: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省级)核准颁发的漏磁检测(MFL)资质证书。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已完成结算的管道内检测类似项目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结算发票的复印件。
4.人员要求:
1)项目长及技术负责人具有石油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同时具备漏磁检测方面工作经历,,能证明其担任过项目及技术负责人的项目合同或加盖甲方公章的证明材料;
2)提供无损检测人员至少4人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颁发的漏磁检测MFL( AUTO)证书(提供证书扫描页)。
3)以上人员均要求为本企业职工(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5.检测设备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管道检测要求的设备至少一套(包括泡沫清管器、测径板皮碗清管器、钢刷皮碗清管器、几何变径检测器、高清漏磁检测器等),管道规格为φ323.9;
2)自有设备提供购置合同和增值税发票,或企业资产证明;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
3)如设备名称不一致,但提供的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功能满足本项目所指的设备要求的,则认可该设备。
6.信誉要求:①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⑥不属于冀东油田公司近两年《年度市场承包商综合考评结果通报》中被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7.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 、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8.安全质量环保要求: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应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9.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其他要求: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30日17:00:00至2024年2月4日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冀东油田“庙-曹”段原油管道属于Ⅰ类管道,管道全长23.8公里,管道材质为L360M,管径323.9mm,壁厚6.3mm,采用强制电流的阴极保护方式,运行压力满足内检测需求,运行排量为100-250m3/h,具备收发清管和内检测功能。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对冀东油田“庙-曹”段原油管道采用漏磁检测技术进行检测,服务内容包括:检测前清管、管道几何变形检测、高分辨率管道金属损失检测、检测缺陷点数据定位及检测缺陷、缺陷点开挖验证、提供管道完整性评价和出具最终检测报告(管线检测周期不超过45天)。检测的同时,应为招标方人员提供技术培训。
2.2实施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2.3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59.90万元,不含增值税。
2.6主要质量、技术要求:质量要求为合格。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冀东油田公司等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7其他: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省级)核准颁发的漏磁检测(MFL)资质证书。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已完成结算的管道内检测类似项目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结算发票的复印件。
4.人员要求:
1)项目长及技术负责人具有石油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同时具备漏磁检测方面工作经历,,能证明其担任过项目及技术负责人的项目合同或加盖甲方公章的证明材料;
2)提供无损检测人员至少4人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颁发的漏磁检测MFL( AUTO)证书(提供证书扫描页)。
3)以上人员均要求为本企业职工(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5.检测设备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管道检测要求的设备至少一套(包括泡沫清管器、测径板皮碗清管器、钢刷皮碗清管器、几何变径检测器、高清漏磁检测器等),管道规格为φ323.9;
2)自有设备提供购置合同和增值税发票,或企业资产证明;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
3)如设备名称不一致,但提供的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功能满足本项目所指的设备要求的,则认可该设备。
6.信誉要求:①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⑥不属于冀东油田公司近两年《年度市场承包商综合考评结果通报》中被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7.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 、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8.安全质量环保要求: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应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9.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其他要求: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30日17:00:00至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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