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鹤峰县红三军军部旧址红色旅游公路工程鹤峰县红三军军部旧址红色旅游公路工程(ESHF-202401GL-001001001)招标公告 | |
| 招标编号:ESHF-202401GL-001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红三军军部旧址红色旅游公路工程已由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审批 [2023]14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中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鹤峰县中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鹤峰县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线改造工程全长7千米,其中主线改造5.9千米,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度6.5米;支线改造1.1千米,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5.5米,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肩硬化,边沟为混凝土边沟及安防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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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该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进行招标。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2-29 合同估算价:19998571.0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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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根据鹤政务发【2023】4 号文件《关于实施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五减一强化一推行”的通知》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我县招标投标营商环境,以下资格要求只需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即可①投标人须提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并加盖公章;②投标人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的承诺函;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的承诺函;④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已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⑤不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改为填写《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并提供书面承诺; ⑥不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改为提供书面承诺;⑦不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改为提供书面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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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请于2024年01月31日至2024年02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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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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