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 2、项目名称:腹腔镜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20万元
4、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上述限价金额,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5、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见项目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3年8月-2024年1月期间)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人近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则无需出具授权书,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如若因成立时间未进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说明)。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所称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限制投标人企业规模。(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
4.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
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制作费:每包100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2024年2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1、项目编号:JSZ 2、项目名称:腹腔镜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20万元
4、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上述限价金额,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5、采购需求:
|
包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需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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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腹腔镜 |
全数字化4K极清摄像系统:可同时捕捉并处理可见光和近红外光图像 |
1套 |
220 |
合同履行期限:见项目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3年8月-2024年1月期间)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人近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则无需出具授权书,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如若因成立时间未进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说明)。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所称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限制投标人企业规模。(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
4.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
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制作费:每包100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2024年2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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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徐医附院腹腔镜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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