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阳市北京大道沿线、梅溪河下游等七个排水防涝工程EPC项目
2.2 项目编号:E411301130
2.3 工程地点:南阳市白河南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位于南阳市白河南片区伏牛路、白河大道、长江大道、泰山路;南阳市温凉河下游排水防涝工程项目位于南阳市温凉河下游建设路、明山路、新华路、申伯大道;南阳市汉城河上游排水防涝工程项目位于南阳市汉城河上游工农路、张衡大道、人民路、汉冶路、光武大道;南阳市梅溪河下游排水防涝工程项目位于南阳市梅溪河下游人民路、文化路、建设路、工业路、中州大道;南阳市三里河下游排水防涝工程项目位于南阳市三里河下游工业路、中州大道、七一路;南阳市梅三河流域排水防涝工程项目位于南阳市梅三河流域车站路、武侯路、卧龙路、馆前路;南阳市北京大道沿线排水防涝工程项目位于南阳市北京大道沿线北京大道、麒麟路、中州西路、卧龙路。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新建雨水管网及沥青路面恢复等,项目总投资33252万元。
2.5 招标范围:
2.5.1 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设计及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
施工招标范围: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包含新建雨水管网及沥青路面恢复等及质量缺陷责任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项目。
2.5.2 二标段(监理):
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6 质量要求:
2.6.1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设计:符合规范、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施工: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2二标段(监理):
合格。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2.8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9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2.10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经审计过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 3.1.1、3.1.2 要求。
3.1.3 资格要求
a.设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b.施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上述 a、b 项资质要求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为联合体具备即可。
3.1.4 人员要求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b.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c.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 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d.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注:上述负责人均应须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是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在社保部门开通的网站下载的网页件加盖公章并注明查询途径为准。
注:上述 a、b、c、d 项资质要求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为联合体具备即可。
3.1.5 信誉要求
a.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 ” 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b.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c.提供企业无重大安全事故查询证明(投标人出具的书面承诺或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施工企业提供);
d.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承诺对象包含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本条 a 、 b 、d 项要求,c 项要求由联合体中施工企业提供;
3.1.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a.联合体最多应由3家单位组成,须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即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由联合体内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提交一份授权书,以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b.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c.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内各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d.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e.联合体内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2 二标段(监理):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总监具备相关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2.3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经审计过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2.4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2.5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承诺对象包含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4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31日09:30分至 2024年2月22日 9:00 分。
2.1 项目名称:南阳市北京大道沿线、梅溪河下游等七个排水防涝工程EPC项目
2.2 项目编号:E411301130
2.3 工程地点:南阳市白河南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位于南阳市白河南片区伏牛路、白河大道、长江大道、泰山路;南阳市温凉河下游排水防涝工程项目位于南阳市温凉河下游建设路、明山路、新华路、申伯大道;南阳市汉城河上游排水防涝工程项目位于南阳市汉城河上游工农路、张衡大道、人民路、汉冶路、光武大道;南阳市梅溪河下游排水防涝工程项目位于南阳市梅溪河下游人民路、文化路、建设路、工业路、中州大道;南阳市三里河下游排水防涝工程项目位于南阳市三里河下游工业路、中州大道、七一路;南阳市梅三河流域排水防涝工程项目位于南阳市梅三河流域车站路、武侯路、卧龙路、馆前路;南阳市北京大道沿线排水防涝工程项目位于南阳市北京大道沿线北京大道、麒麟路、中州西路、卧龙路。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新建雨水管网及沥青路面恢复等,项目总投资33252万元。
2.5 招标范围:
2.5.1 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设计及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
施工招标范围: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包含新建雨水管网及沥青路面恢复等及质量缺陷责任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项目。
2.5.2 二标段(监理):
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6 质量要求:
2.6.1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设计:符合规范、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施工: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2二标段(监理):
合格。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2.8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9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2.10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经审计过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 3.1.1、3.1.2 要求。
3.1.3 资格要求
a.设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b.施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上述 a、b 项资质要求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为联合体具备即可。
3.1.4 人员要求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b.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c.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 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d.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注:上述负责人均应须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是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在社保部门开通的网站下载的网页件加盖公章并注明查询途径为准。
注:上述 a、b、c、d 项资质要求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为联合体具备即可。
3.1.5 信誉要求
a.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 ” 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b.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c.提供企业无重大安全事故查询证明(投标人出具的书面承诺或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施工企业提供);
d.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承诺对象包含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本条 a 、 b 、d 项要求,c 项要求由联合体中施工企业提供;
3.1.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a.联合体最多应由3家单位组成,须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即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由联合体内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提交一份授权书,以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b.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c.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内各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d.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e.联合体内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2 二标段(监理):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总监具备相关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2.3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经审计过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2.4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2.5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承诺对象包含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4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31日09:30分至 2024年2月22日 9: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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