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清河县高铁站前广场片区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试验检测);2.1.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清河县城区西侧2.5公里,清河西站场址以东,拟建祁连山路以西,拟建热河街以北,拟建武河街以南;2.1.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7.6876公顷。设计内容包含建筑工程、站前广场及配套工程、(祁连山路、热河街、武河街)市政管网及配套工程。建筑工程包括地下车库、客运枢纽中心及旅客服务中心,其中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0000.00㎡、客运枢纽中心建筑面积3216.00㎡、旅客服务中心建筑面积7848.00㎡,地上雨棚建筑面积429600㎡;站前广场及室外附属工程包括站前广场、公交大巴场站、地面停车场,配套工程包括雨水管1423m,污水管400m,给水管1200m,燃气管道400m等内容;市政及管网工程包括祁连山路、热河街、武河街三条市政道路市政管网及配套工程,总长度约1981.723m。2.1.4合同估算价:175.36万元2.1.5合同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2.1.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各阶段检测时间要求满足招标人和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要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对应的全部第三方检测工作,包括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图纸和招标人要求开展的所有检测工作,主要检测项目为桩基、道路工程、消防、节能、材料、避雷、室内环境、入场设备、施工设备安全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业务范围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门窗检测等检测项目),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至今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名单;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为无效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31 00:00:00至2024-02-05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20 14:00:00,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清河县高铁站前广场片区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试验检测);2.1.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清河县城区西侧2.5公里,清河西站场址以东,拟建祁连山路以西,拟建热河街以北,拟建武河街以南;2.1.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7.6876公顷。设计内容包含建筑工程、站前广场及配套工程、(祁连山路、热河街、武河街)市政管网及配套工程。建筑工程包括地下车库、客运枢纽中心及旅客服务中心,其中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0000.00㎡、客运枢纽中心建筑面积3216.00㎡、旅客服务中心建筑面积7848.00㎡,地上雨棚建筑面积429600㎡;站前广场及室外附属工程包括站前广场、公交大巴场站、地面停车场,配套工程包括雨水管1423m,污水管400m,给水管1200m,燃气管道400m等内容;市政及管网工程包括祁连山路、热河街、武河街三条市政道路市政管网及配套工程,总长度约1981.723m。2.1.4合同估算价:175.36万元2.1.5合同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2.1.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各阶段检测时间要求满足招标人和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要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对应的全部第三方检测工作,包括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图纸和招标人要求开展的所有检测工作,主要检测项目为桩基、道路工程、消防、节能、材料、避雷、室内环境、入场设备、施工设备安全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业务范围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门窗检测等检测项目),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至今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名单;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为无效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31 00:00:00至2024-02-05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20 14:00:00,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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