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厂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以吴行审备【2023】46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黎里农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市黎里农村投资有限公司,(请登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建厂房项目设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新黎路北、厍星路西。
2.2建设规模:新增建筑面积约 116992.88 平方米。
2.3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设计费指导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 E3205091862000394001001 | 新建厂房项目设计 |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配合评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指导与配合及后期服务等。 | 492 | 90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3.4财务要求:良好 。
3.5信誉要求:良好 。
3.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4)项目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如有担任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记录但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完成变更信息备案的,投标文件中需包含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决议或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出具的备案受理通知书,作为后期解决异议、投诉的证明材料。后期另行提供的公司决议、备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3.7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1 月 30 日 11 时00分至2024年 2 月 5 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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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新建厂房项目的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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