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编号:JSszCG-2024-0120
2、 项目概述:根据苏州邮政业务发展需要,需采购昆山市分公司L项目物流运输服务。
3、 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昆山市分公司L项目物流运输服务,投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将印刷品类货物从昆山运输至扬州刘集,并将客户签收单取回作为结算依据。运输模式为6.8米飞翼车和9.6米飞翼车的整车运输。本项目合同期2年,预算45.05万元。本项目不设置分包,单价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针对最高限价报整体折扣,折扣不得超过100%,否则做废标处理,路线及限价情况具体如下:
备注:以上价格含税9%含保险,包含供应商的车辆,司机薪资,车辆维修、保养、年检、保险等,税费,车辆的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道路违章等一切费用支出。
4、 中标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并计算投标人得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投标人排名建议,由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中标,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备选供应商。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 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4)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7)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8) 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苏州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转包、分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10) 投标人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注: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6.1、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31日 - 2024年2月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2、 项目概述:根据苏州邮政业务发展需要,需采购昆山市分公司L项目物流运输服务。
3、 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昆山市分公司L项目物流运输服务,投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将印刷品类货物从昆山运输至扬州刘集,并将客户签收单取回作为结算依据。运输模式为6.8米飞翼车和9.6米飞翼车的整车运输。本项目合同期2年,预算45.05万元。本项目不设置分包,单价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针对最高限价报整体折扣,折扣不得超过100%,否则做废标处理,路线及限价情况具体如下:
| 路向 | 车型 | 服务时间 | 预估里程(公里) | 到达时限 | 预估数量(车) |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车) |
| 昆山-扬州刘集 | 6.8米飞翼 | 周一至周五 | 231 | 1天 | 144 | 1187 |
| 9.6米飞翼 | 周一至周五 | 231 | 1天 | 188 | 1487 |
4、 中标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并计算投标人得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投标人排名建议,由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中标,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备选供应商。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 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4)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7)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8) 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苏州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转包、分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10) 投标人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注: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6.1、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31日 - 2024年2月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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