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铜梁区锂电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储能产业园配套厂房已由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311-500151-04-01-342117号备案,项目业主为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重庆铜梁高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共征地约580亩,一期建设用地面积153400㎡,总建筑面积约102000㎡,包含车间面积约87000㎡,仓储面积约为9750㎡,外场配套区约5250㎡,其中,最大单跨跨度42米,建设8条基膜生产线及配套涂覆线。二期建设用地面积233333㎡,总建筑面积约179500㎡,包含综合办公楼面积约14000㎡,倒班楼面积约19200㎡,车间面积约119400㎡,仓储面积约为9900㎡,外场配套区面积约17000㎡,建设6条基膜生产线及配套涂覆生产线。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62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151.9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一期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括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并提供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67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两期实施,本次对该项目的一期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2-2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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