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沙雅产业园 3.工程规模:拟建温室大棚24座,建筑总面积为66864.5平方米,其中软性墙体日光温室23座,每座建筑面积为2817.75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64808.25平方米;玻璃智能温室1座,建筑面积1836.25平方米;生物质锅炉房160平方米,加压泵站60平方米;道路宽度4-6米、面积10170平方米,室外给水管网长度为1161米,室外电力管网长度1800米及4500立方米蓄水调节池等附属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6601004001240035001001 | 沙雅产业园设施农业大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EPC总承包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 644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合格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明确各单位拟派的负责人成员;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全过程以牵头人身份参与。 3、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B类安全考核证书),且无担任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可以同一人兼任,均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即为项目负责人。 4、近3年无合同违约,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5、其它要求:投标单位在人员、设备、财务状况等方面满足本次招标需求,各潜在投标人自觉遵守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件内容中的规定,参与本次投标活动。领取时间:2024年01月30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2月05日 1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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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沙雅产业园设施农业大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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