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宝长宁新城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已由荆门市东宝区行政审批局以东行审发【2023】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门市东宝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荆门市东宝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荆门市东宝区长宁新城片区。
建设规模:新安花苑北侧新建排水防涝通道2公里,收集周边雨水汇流至王林港河,并完善沿线雨水支管网及调蓄池;月亮湖北路苏台片区新建排涝通道1.5公里,配备提升泵站一座,排水闸一座,完善片区排涝功能;泉口街道铁路西侧沿线居民点片区新建排涝沟渠2公里,并完善周边雨水支管网及调蓄池,配备提升泵站一座,解决片区滞水问题。长宁社区杨冲路桥排涝通道节点,新建箱涵300m。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东宝长宁新城片区排涝通道工程的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相关服务。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2-25 00-00-00。其中:/。
2.3其他: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设计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均良好、未出现亏损。(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额≥150万元的市政排水工程设计业绩。(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5)投标人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01月30日至2024年02月19日00: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19日 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东宝长宁新城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已由荆门市东宝区行政审批局以东行审发【2023】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门市东宝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荆门市东宝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荆门市东宝区长宁新城片区。
建设规模:新安花苑北侧新建排水防涝通道2公里,收集周边雨水汇流至王林港河,并完善沿线雨水支管网及调蓄池;月亮湖北路苏台片区新建排涝通道1.5公里,配备提升泵站一座,排水闸一座,完善片区排涝功能;泉口街道铁路西侧沿线居民点片区新建排涝沟渠2公里,并完善周边雨水支管网及调蓄池,配备提升泵站一座,解决片区滞水问题。长宁社区杨冲路桥排涝通道节点,新建箱涵300m。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东宝长宁新城片区排涝通道工程的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相关服务。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2-25 00-00-00。其中:/。
2.3其他: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设计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均良好、未出现亏损。(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额≥150万元的市政排水工程设计业绩。(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5)投标人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01月30日至2024年02月19日00: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19日 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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