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H-TP-2024-002
项目名称:鼓楼区东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喷绘广告印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942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42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一览表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若供应商代表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法人资格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④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⑥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⑨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并在谈判时,由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备注: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⑩资格承诺函: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3.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如若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格式详见“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9日至2024年02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时间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项目编号:FJXH-TP-2024-002
项目名称:鼓楼区东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喷绘广告印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942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42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一览表
|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数量 |
最高总价限价(元) |
保证金 (元) |
交付地点 |
|
1 |
鼓楼区东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喷绘广告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
1批,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
69425 |
1000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若供应商代表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法人资格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④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⑥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⑨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并在谈判时,由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备注: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⑩资格承诺函: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3.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如若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格式详见“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9日至2024年02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时间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