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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泉山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材料装备产业园A地块徐州泉山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材料装备产业园A地块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29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泉山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材料装备产业园A地块项目已由徐州泉山经济开发区经发局以徐泉开经发备〔202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泉山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徐州泉山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材料装备产业园A地块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泉山经济开发区莲湖路西侧,通北路东侧,规划一路以南,规划二路以北;
2.1.2建设规模:23部电梯的采购(含安装),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货物需求(电梯井道尺寸详见图纸)等招标资料;
2.1.3合同估算价:约51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55日历天。其中,自接到供货通知之日起25日历天货到现场,自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历天安装完毕(工期须满足总包总体进度计划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次安装);
2.1.5其他: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2.1.6质保期:整机质保:电梯安装完毕,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其中曳引机12年);
2.1.7质量标准:电梯产品质量、性能指标、安装质量、维修保养及售后服务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规定标准。其中:(1)安装调试完成后需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含消防部门)的验收要求,并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颁发的《电梯验收检验报告》、《电梯使用标志》及《电梯检验合格证》等相应的文件证明。(2)电梯的主要性能指标指安全性、可靠性、舒适感和快速性、停站准确性、振动、噪音及电磁干扰、节能和装潢等。
2.2招标范围:包括电梯及随行电缆的安装及调试,具体为包装发货、运输、保险、交货、仓储、安装、测试、试验、完工测试、系统调试与试验、综合联调、安全评估、报审报验、开通、试运行、设备性能确认、人员培训、备品备件和专用仪器仪表及工具的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的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等,具体规格详见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清单和技术要求及规格。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1)当投标人为电梯生产企业时: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2)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提供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其所投产品的电梯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同时提供投标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
3.2所投品牌的制造商必须具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系列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系列认证证书、OHSAS1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具有省辖市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颁发的电梯安装特殊作业资格证。
3.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已备案。
3.8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9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8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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