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罚没烟管理,规范罚没烟销售市场秩序,依据《国家烟草专卖局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烟草物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烟专〔2023〕135号)精神,对罚没烟销售商户实行定点管理。现将启动罚没烟定点销售商户选点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罚没烟定点销售商户选点要求
1.区域情况:罚没烟定点销售商户选点须为武隆城区零售网点包含渝烟链锁店,行业干部职工本人及近亲属持证户除外。
2.守法经营情况: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且三年内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3.资源配套情况:罚没烟定点销售商户的许可证为烟酒商店,且16档以上的现代终端零售客户。
4.罚没烟定点销售商户选点按照星级终端建设相关要求实施。
(1)守法经营方面。坚持亮证经营,无真烟非法流出流入、售假售私、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并张贴有“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和电子烟”宣传标识等行为。
(2)店铺环境方面。具有独立的卷烟销售区域;卷烟销售区域不混放非烟商品;店堂整体干净整洁、卫生明亮。
(3)经营设施方面。卷烟陈列前柜、背柜及收银台统一按“渝叶零售”形象标准进行建设,使用符合烟草公司要求的终端信息设备,包括双屏机等。
(4)明码标价方面。标价签按消费者的视角摆放,标价签干净、整洁、规范、字体(大小、样式等)统一。
(5)扫码销售方面。通过烟草公司提供的终端管理系统进行卷烟扫码销售,做到“一品一扫、一客一结、价格真实、数量准确”。坚持卷烟商品先进先出,确保卷烟支支新鲜,不因长期未销售而影响品质。
5.诚信经营情况。罚没烟定点销售商户的信用等级AAA级(查询营销系统)。
6.稳定经营情况。罚没烟定点销售商户连续持证经营5年及以上,且延续期为三年。
7.场地适宜情况。罚没烟销售具备专柜(专区)设置条件。
二、罚没烟定点销售商户选点数量
根据武隆区烟草专卖局(分公司)2023年罚没烟查获量、零售户数总量,卷烟户均销量、卷烟销售管理水平等指标,确定罚没烟定点销售商户2户。
三、确定流程
1.公示期3个自然日,从2024年1月29日-2024年1月31日止
一、罚没烟定点销售商户选点要求
1.区域情况:罚没烟定点销售商户选点须为武隆城区零售网点包含渝烟链锁店,行业干部职工本人及近亲属持证户除外。
2.守法经营情况: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且三年内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3.资源配套情况:罚没烟定点销售商户的许可证为烟酒商店,且16档以上的现代终端零售客户。
4.罚没烟定点销售商户选点按照星级终端建设相关要求实施。
(1)守法经营方面。坚持亮证经营,无真烟非法流出流入、售假售私、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并张贴有“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和电子烟”宣传标识等行为。
(2)店铺环境方面。具有独立的卷烟销售区域;卷烟销售区域不混放非烟商品;店堂整体干净整洁、卫生明亮。
(3)经营设施方面。卷烟陈列前柜、背柜及收银台统一按“渝叶零售”形象标准进行建设,使用符合烟草公司要求的终端信息设备,包括双屏机等。
(4)明码标价方面。标价签按消费者的视角摆放,标价签干净、整洁、规范、字体(大小、样式等)统一。
(5)扫码销售方面。通过烟草公司提供的终端管理系统进行卷烟扫码销售,做到“一品一扫、一客一结、价格真实、数量准确”。坚持卷烟商品先进先出,确保卷烟支支新鲜,不因长期未销售而影响品质。
5.诚信经营情况。罚没烟定点销售商户的信用等级AAA级(查询营销系统)。
6.稳定经营情况。罚没烟定点销售商户连续持证经营5年及以上,且延续期为三年。
7.场地适宜情况。罚没烟销售具备专柜(专区)设置条件。
二、罚没烟定点销售商户选点数量
根据武隆区烟草专卖局(分公司)2023年罚没烟查获量、零售户数总量,卷烟户均销量、卷烟销售管理水平等指标,确定罚没烟定点销售商户2户。
三、确定流程
1.公示期3个自然日,从2024年1月29日-2024年1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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