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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尉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4-01-2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2023年度尉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第十六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3,590,104.43元 最高限价:3590104.43元
序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一标段:后滹沱村、金针村、郑二村及小陈村新建水泥砼农村道路 2179327.5 2179327.5 2179327.5
2 二标段:闫后村新修农村下水道及靳村、凌岗村新建水泥砼农村道路 1410776.93 1410776.93 1410776.93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交付(服务、施工)地点:(请登录)
(4)交付(服务、完工)时间: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6)质保期:一年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后滹沱村、金针村、郑二村及小陈村新建水泥砼农村道路
二标段:闫后村新修农村下水道及靳村、凌岗村新建水泥砼农村道路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30日 至 2024年02月0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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