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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姑苏区平江街道西北街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29 收藏项目
                           
苏州市姑苏区平江街道西北街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姑苏区平江街道西北街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已由苏州市姑苏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姑苏行审项投[2023]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姑苏区社区卫生管理中心,招标人为苏州市姑苏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心,(请登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市姑苏区平江街道西北街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姑苏区西北街66号及西北街24-38号
    2.2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建筑进行加固、装修改造等。涉及建筑面积约5772.41平方米。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定额工期(天) 工期(天)    
    E3205010304041443001002 苏州市姑苏区平江街道西北街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 苏州市姑苏区平江街道西北街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3761.52 300 300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1-01-01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扩建、新建除外)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23年11月至 2024年01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需将投标申请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按规定格式)上传至规定端口,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7)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最新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 (8)本项目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通知的相关要求。 (9)本项目设计单位为江苏中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0)本项目集中建设单位为苏州市姑苏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心,招标人为苏州市姑苏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心。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1月29日00:00至2024年02月04日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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