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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张家港市垃圾焚烧飞灰外运填埋处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2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GF
 
项目名称:张家港市垃圾焚烧飞灰外运填埋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张家港市垃圾焚烧飞灰外运填埋处置服务采购项目:29000000.00元
 
最高限价:张家港市垃圾焚烧飞灰外运填埋处置服务采购项目:29000000.00元
 
采购需求: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每天外运填埋处置张家港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稳定化处理后的可接收垃圾焚烧飞灰,外运填埋处置综合单价上限价格为:1400元/吨,本项目不设置保底量,最终结算按照实际处置量结算,经费每月扣除考核扣款后支付。不排除因焚烧厂技术改造等原因导致外运处置量变化,由此产生的风险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本次投标报价中;受政策性文件变化、张家港市飞灰资源化项目投运等因素影响,本飞灰处置合同将可能提前终止,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实际结算金额已达到本项目预算总额2900万元则本项目合同提前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采购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在生活垃圾填埋场单独分区或飞灰专用填埋场豁免填埋飞灰的资质(提供豁免证明、现场照片、立项、环评批复等证明材料),或者核准经营范围包括废物类别HW18及废物代码772-002-18的危险废物刚性填埋场(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场照片、立项、环评批复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9日至2024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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