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范围(一)项目名称:采购低值易耗品及工用具(常规类)(二)项目地址###市播州区鸭溪镇茅台生态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三)采购内容:常规类低值易耗品及工用具,具体的数量、规格及其他要求详见《报价单》(附件1)。(四)采购方式:询比价采购。(五)供货期:1年。(六)报价须知: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元(币种:人民币),各报价单位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2.所报价格为包干价,包含税费(专票)、材料费、运费、装卸费、差旅费以及工作开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费用。3.付款方式:本项目为半年一结算,无预付款。中标单位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供货,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付款申请后,根据实际供货情况,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4.送样:送样单位在接到采购人送样通知后,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检测文件和质量报告 (包括附件1中未编注的文件) ,且在15个日内完成送样。若送样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换样或选择其他单位供应。采购人有权留存样品,正式供货时所提供的货物与样品不符的,采购人有权不予验收。二、报价要求(一)各报价****公司提供的报价单内容、报价须知进行报价。(二****网上一次性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网上报价时需包含以下资料,并需加盖公章,无公章或资料不齐全的作无效处理:1.报价单(需下载附件1中的报价单进行报价);2.授权委托**报价提供,法定代表人报价只需将身份证号码填至报价单相应位置);3.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备注: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财务章、合同章等无效,报价单为多页须加盖完整骑缝章或每页加盖公章),并发送至指定邮箱(zp********)。如报价单总价与单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总价与大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四)发送邮箱时将主题名称统一为:低值易耗品及工用具(常规类)+报价单位名称。报价单与其他资料统一以附件形式发送,未按要求发送的视为无效报价。(五)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有需要的报价单位可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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