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伊春市友好区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49,038.5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伊春市友好区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949,038.51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伊春市友好区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伊春市友好区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项目经理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供应商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49,038.5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伊春市友好区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949,038.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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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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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建筑工程 |
伊春市友好区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49,03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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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伊春市友好区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伊春市友好区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项目经理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供应商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27日 至 2024年02月0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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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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