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平潮科技创新区概念规划与重点地区城市设计项目
2.项目编码:JSZC-320612-NTJR-G2024-0001
3.预算金额:300万元
4.本项目设定(设定/不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0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标处理。
5.采购需求:综合用地布局调整和系统构建需求,形成平潮科技创新区建设重点区块或旗舰项目库,对重点区块提出涉及引导。并匹配十四五等城市发展规划,形成近期重点行动计划,直到近期建设。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6.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交付成果。
7.质量要求:满足编制规定,通过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8.项目类型:服务
9.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1.9具备完成本项目标的物的能力,并能提供相应服务;
1.10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本次招标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格要求: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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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2024年1 月26日至2024年 2 月 26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24年2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1.项目名称:南通平潮科技创新区概念规划与重点地区城市设计项目
2.项目编码:JSZC-320612-NTJR-G2024-0001
3.预算金额:300万元
4.本项目设定(设定/不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0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标处理。
5.采购需求:综合用地布局调整和系统构建需求,形成平潮科技创新区建设重点区块或旗舰项目库,对重点区块提出涉及引导。并匹配十四五等城市发展规划,形成近期重点行动计划,直到近期建设。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6.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交付成果。
7.质量要求:满足编制规定,通过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8.项目类型:服务
9.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1.9具备完成本项目标的物的能力,并能提供相应服务;
1.10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本次招标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格要求: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24年2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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