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新城河区块综合改造E#安置房新建工程,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城河二、三期项目经理部。本项目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城河二、三期项目经理部的自购物资(装配式ALC外墙拼装大板)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慈溪新城河二、三期项目经理部主要施工任务为5个单项工程,分别为:慈溪市新城河04-E号地块幼儿园新建工程,建设工程合同额为4549.16万元;慈溪市新城河39-C号地块幼儿园新建工程,建设工程合同额为10929.81万元;慈溪市新城河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新建工程,建设工程合同额为31850.45万元;慈溪市新城河综合区块改造二期区块配套道路,建设工程合同额为9940.697万元;慈溪市新城河区块综合改造E#安置房工程,建设工程合同额为86899.12万元。其中新城河区块综合改造E#安置房工程位于开发大道与胜陆高架交汇处,总建筑面积为210018.02㎡,地上建筑面积153761.64㎡,地下停车库建筑面积56256.48㎡。装配式结构为6#、7#、8#、10#楼,项目开工日期:2022-12-30,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5-12-30。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物资及各包件数量等详见附表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的生产商并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装配式预制混凝土日生产能力不低于100立方米的生产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质量标准满足现行住宅ALC拼装大板构件施工技术规范、住宅ALC拼装大板构件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程。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今至少一份在同类项目中由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检测报告,须提供产品近三个月内原材质检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今至少2份同类物资在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0年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需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2020年至今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招标人所在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要求:
7.1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不允许拆分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
7.2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取得《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
4.竞谈文件的获取
于2024年1月29日10时00分至2024年2月20日17时00分通过(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本次采购项目新城河区块综合改造E#安置房新建工程,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城河二、三期项目经理部。本项目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城河二、三期项目经理部的自购物资(装配式ALC外墙拼装大板)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慈溪新城河二、三期项目经理部主要施工任务为5个单项工程,分别为:慈溪市新城河04-E号地块幼儿园新建工程,建设工程合同额为4549.16万元;慈溪市新城河39-C号地块幼儿园新建工程,建设工程合同额为10929.81万元;慈溪市新城河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新建工程,建设工程合同额为31850.45万元;慈溪市新城河综合区块改造二期区块配套道路,建设工程合同额为9940.697万元;慈溪市新城河区块综合改造E#安置房工程,建设工程合同额为86899.12万元。其中新城河区块综合改造E#安置房工程位于开发大道与胜陆高架交汇处,总建筑面积为210018.02㎡,地上建筑面积153761.64㎡,地下停车库建筑面积56256.48㎡。装配式结构为6#、7#、8#、10#楼,项目开工日期:2022-12-30,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5-12-30。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物资及各包件数量等详见附表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的生产商并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装配式预制混凝土日生产能力不低于100立方米的生产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质量标准满足现行住宅ALC拼装大板构件施工技术规范、住宅ALC拼装大板构件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程。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今至少一份在同类项目中由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检测报告,须提供产品近三个月内原材质检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今至少2份同类物资在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0年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需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2020年至今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招标人所在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要求:
7.1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不允许拆分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
7.2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取得《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
4.竞谈文件的获取
于2024年1月29日10时00分至2024年2月20日17时00分通过(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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