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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席位扩容项目采购澄清公告
日期:2024-01-2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LF0123GZ10ZC06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席位扩容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7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更正原因:详细评审澄清更正内容:1. 原招标文件3.详细评审采购包1(采购调度服务) 中项目管理团队实力(********分)内“4.具有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证书的,每提供一名得2分,该小项最高得4分;”澄清为:4.具有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或以上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证书的,每提供一名得2分,该小项最高得4分;2.原招标文件3.详细评审采购包2(场地租赁、坐席和容灾备份等配套服务) 中应急场地 (********分)“投标人根据“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 “2、应急突发情况:序号(2)”的要求,提供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同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评审:(1)投标人具有3000平方米或以上的场地,并能提供场地产权证明为投标人所有,或有租赁合同,或承诺中标后服务过程中能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场地的,得5分;(2)投标人具有2500平方米或以上的场地,并能提供场地产权证明为投标人所有,或有租赁合同的,或承诺中标后服务过程中能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场地的,得3分;(3)投标人具有2000平方米或以上的场地,并能提供场地产权证明为投标人所有,或有租赁合同的,或承诺中标后服务过程中能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场地的,得1分;(4)未提供承诺函或其他情形均不得分。 (5)如为联合体投标,评审内容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得分。”澄清为:投标人根据“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 “2、应急突发情况:序号(2)”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1)投标人具有3000平方米或以上的场地,并能提供场地产权证明为投标人所有,或有租赁合同,或承诺中标后服务过程中能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场地的,得5分;(2)投标人具有2500平方米或以上的场地,并能提供场地产权证明为投标人所有,或有租赁合同的,或承诺中标后服务过程中能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场地的,得3分;(3)投标人具有2000平方米或以上的场地,并能提供场地产权证明为投标人所有,或有租赁合同的,或承诺中标后服务过程中能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场地的,得1分;(4)自有场地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场地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如租赁期未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还需承诺续租至本项目合同结束(投标时提交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或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按所响应的场地大小提供相关场地(投标时提交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5)如为联合体投标,评审内容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得分。3.原招标文件3.详细评审采购包2(场地租赁、坐席和容灾备份等配套服务) 中团队人员实力 (********分)“1.项目经理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得3分; 2.驻场运维人员具备系统规划与管理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信息安全工程师,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3.项目经理或驻场运维人员具备同类型呼叫中心驻场服务工作经验,每提供一个得********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注: 1.须提供以****公司任职的证明材料,以下三者之一均可:(1)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6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人员参保证明,须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的扫描件;(2)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6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证明,须提供加盖税务部门印章的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扫描件。(3)拟派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2.针对第1、2项评审,还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针对第3项评审,还须提供业绩合同等证明材料,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项目经理或运维驻场人员具备该项经验的,须另外提供甲方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 4.不提供证明文件不得分。 5. 同一人符合多项评审内容的不重复得分,按最高分值计算一次得分。 6.如为联合体投标,评审内容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得分。”澄清为:1.项目经理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得3分;2.驻场运维人员具备系统规划与管理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信息安全工程师,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同一驻场运维人员具备多个证书不重复得分,同一人不得同时兼任项目经理和驻场运维人员。); 3.项目经理或驻场运维人员具备同类型呼叫中心驻场服务工作经验,每提供一个得********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注:1.须提供以****公司任职的证明材料,以下三者之一均可:(1)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6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人员参保证明,须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的扫描件;(2)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6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证明,须提供加盖税务部门印章的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扫描件。(3)拟派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2.针对第1、2项评审,还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3.针对第3项评审,还须提供业绩合同等证明材料,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项目经理或运维驻场人员具备该项经验的,须另外提供甲方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4.不提供证明文件不得分。5.如为联合体投标,评审内容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得分。其他内容不变更正日期:2024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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