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沙浅滩固沙保滩稳定河势(横沙大道外延)工程先行段(横沙大道外延工程)拖轮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参与横沙浅滩固沙保滩稳定河势(横沙大道外延)工程先行段(横沙大道外延工程)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拖轮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上海市崇明区横沙岛。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新建横沙大道外延、安全平台、砂库、导助航工程。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横沙浅滩固沙保滩稳定河势(横沙大道外延)工程先行段(横沙大道外延工程)拖轮租赁,主要工作内容为施工需要,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对拖轮租赁项目进行招标。其中2条拖轮的主机功率2000±200hp,另1条拖轮的主机功率3500hp<主机功率<4000hp,主要用于现场警戒值守,拖带作业。具体数量时间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一览表”。
投标人必须同时对3个包件进行投标,兼投不兼中。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一致的清单定标价格保持一致,中标单位须接受定标价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项目船舶租赁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资质要求:投标人出租船舶必须具备有效的证书和适航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证书、安全环保证书、国籍证书、船检证书、最低配员证书、AIS证书(九位码)、电台执照、保险等。
(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被否决。
3.4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3.5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 01 月28日 17 时00分至2024年02月05日14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07日17时20分。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参与横沙浅滩固沙保滩稳定河势(横沙大道外延)工程先行段(横沙大道外延工程)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拖轮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上海市崇明区横沙岛。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新建横沙大道外延、安全平台、砂库、导助航工程。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横沙浅滩固沙保滩稳定河势(横沙大道外延)工程先行段(横沙大道外延工程)拖轮租赁,主要工作内容为施工需要,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对拖轮租赁项目进行招标。其中2条拖轮的主机功率2000±200hp,另1条拖轮的主机功率3500hp<主机功率<4000hp,主要用于现场警戒值守,拖带作业。具体数量时间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一览表”。
投标人必须同时对3个包件进行投标,兼投不兼中。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一致的清单定标价格保持一致,中标单位须接受定标价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项目船舶租赁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资质要求:投标人出租船舶必须具备有效的证书和适航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证书、安全环保证书、国籍证书、船检证书、最低配员证书、AIS证书(九位码)、电台执照、保险等。
(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被否决。
3.4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3.5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 01 月28日 17 时00分至2024年02月05日14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07日17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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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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