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cscec202401240000260008报名截止: 2024-01-28 09:32:00
1.招标名称:【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苏地2021-WG-27号地块项目综合劳务工程招标】
2.工程概况:【本项目为苏地2021-WG-27号地块项目,于苏州市吴中区太湖新城引黛街西侧、景周街南。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18,784.6m2,定位为办公和服务型公寓。地块内须设置三座建筑高度为90-100m的塔楼,地下有二层。总建筑面积为91,068m2,地下建筑面积25,322.00m2,地上建筑面积65,746m2。地下为车库,2层,机动车停车位509个,非机动车停车位421个。地上主要有1栋90~100m办公楼(21层)、2栋90~100m公寓楼(24/25层公寓)组成,其中公寓设计总户数85户。(本概况内规划建筑面积,不作为结算依据)】。
3.标段划分:【/】。
4.招标内容:【本项目砼(泥水)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二结构工程为工作内容,尚不确定工作内容如下:无。本工程包含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中的全部工程内容及甲方要求的工作内容,包含不限于运输、制作安装、装卸车、施工现场搬运就位、垃圾清运、成品保护、现场文明施工、交工验收合格,相关资料以及施工所使用的各种机械、机具耗材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乙方包人工、包材料(除钢筋、普通混凝土外)、运输费、安装费、埋件费、包进出场费、包辅材,辅材包括但不限于电焊条、切割片、切割工具、氧气乙炔、油漆、防护工具等,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通过、包成品保护、包保修、包风险、包安全、包现场文明施工、包设计变更、包缺陷修复、包材料场外运输及场内转运等完成本工程所需全部工作内容。】。
5.质量要求:【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符合总承包合同、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的有关质量要求】。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后24个月。
6.工期要求:【详见进度计划】。
7.安全文明要求:【达到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标准,防噪,避免施工投诉,搭设操作架等,如产生费用分包负责。
材料和垃圾当日清理,满足总包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8.付款条件:【劳务标准付款:①月进度付款,按照当期甲方确认的已完工程量工程价款的70%支付工程进度款;②春节支付至经甲方确认累计已完产值的80%(节后不平摊至70%);(3)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已完工程85%(4)结算完成6个月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5)剩余5%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两年后无息退还。
2、甲方每期向乙方支付款项时均应扣除:(1)甲方向乙方所供材料费、机械使用费;(2)乙方向甲方所借的款项;(3)乙方按约应承担的违约金;(4)按合同约定应扣除的其他款项。
3、乙方每次请款前必须先行提供与本合同经济业务内容相符合、与甲方累计结算(或者预结算)金额相等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应完税凭证,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按照上述约定付款方式,款项到期应付的,给予30天的付款期。超过30日仍未付款的,付款方承担逾期付款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4、甲方付款前,乙方每次结算进度款时(随当期结算单一起报送)必须同时提供与本期结算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劳务分包3%、专业分包9%),否则延迟或不予付款不视为违约。
5、环境事件为零。
6.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按甲方要求备注(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其中安全生产费用2%,金额为:XX元),首次开具发票前,需经甲方财务审核,后期开具发票,均需按此执行,否则由于发票不满足要求造成延迟或不予付款不视为违约。】。
9.拟选定中标单位数:【1】
中建四局江苏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苏州市-恒太美景项目-综合劳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概况
1.招标名称:【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苏地2021-WG-27号地块项目综合劳务工程招标】
2.工程概况:【本项目为苏地2021-WG-27号地块项目,于苏州市吴中区太湖新城引黛街西侧、景周街南。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18,784.6m2,定位为办公和服务型公寓。地块内须设置三座建筑高度为90-100m的塔楼,地下有二层。总建筑面积为91,068m2,地下建筑面积25,322.00m2,地上建筑面积65,746m2。地下为车库,2层,机动车停车位509个,非机动车停车位421个。地上主要有1栋90~100m办公楼(21层)、2栋90~100m公寓楼(24/25层公寓)组成,其中公寓设计总户数85户。(本概况内规划建筑面积,不作为结算依据)】。
3.标段划分:【/】。
4.招标内容:【本项目砼(泥水)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二结构工程为工作内容,尚不确定工作内容如下:无。本工程包含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中的全部工程内容及甲方要求的工作内容,包含不限于运输、制作安装、装卸车、施工现场搬运就位、垃圾清运、成品保护、现场文明施工、交工验收合格,相关资料以及施工所使用的各种机械、机具耗材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乙方包人工、包材料(除钢筋、普通混凝土外)、运输费、安装费、埋件费、包进出场费、包辅材,辅材包括但不限于电焊条、切割片、切割工具、氧气乙炔、油漆、防护工具等,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通过、包成品保护、包保修、包风险、包安全、包现场文明施工、包设计变更、包缺陷修复、包材料场外运输及场内转运等完成本工程所需全部工作内容。】。
5.质量要求:【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符合总承包合同、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的有关质量要求】。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后24个月。
6.工期要求:【详见进度计划】。
7.安全文明要求:【达到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标准,防噪,避免施工投诉,搭设操作架等,如产生费用分包负责。
材料和垃圾当日清理,满足总包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8.付款条件:【劳务标准付款:①月进度付款,按照当期甲方确认的已完工程量工程价款的70%支付工程进度款;②春节支付至经甲方确认累计已完产值的80%(节后不平摊至70%);(3)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已完工程85%(4)结算完成6个月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5)剩余5%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两年后无息退还。
2、甲方每期向乙方支付款项时均应扣除:(1)甲方向乙方所供材料费、机械使用费;(2)乙方向甲方所借的款项;(3)乙方按约应承担的违约金;(4)按合同约定应扣除的其他款项。
3、乙方每次请款前必须先行提供与本合同经济业务内容相符合、与甲方累计结算(或者预结算)金额相等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应完税凭证,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按照上述约定付款方式,款项到期应付的,给予30天的付款期。超过30日仍未付款的,付款方承担逾期付款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4、甲方付款前,乙方每次结算进度款时(随当期结算单一起报送)必须同时提供与本期结算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劳务分包3%、专业分包9%),否则延迟或不予付款不视为违约。
5、环境事件为零。
6.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按甲方要求备注(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其中安全生产费用2%,金额为:XX元),首次开具发票前,需经甲方财务审核,后期开具发票,均需按此执行,否则由于发票不满足要求造成延迟或不予付款不视为违约。】。
9.拟选定中标单位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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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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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fangting@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苏州市-恒太美景项目综合劳务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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