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邻水县公安局九龙派出所危房迁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2.采购人:邻水县公安局。
3.项目地点:邻水县九龙镇。
4.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总建筑面积2046.56平方米,主要包括窗口用房、办案用房、业务保障用房、后勤保障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并区分设置警用训练场、停车场、大件涉案物品停放场地等,具体以最终设计为准,本次采购为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服务。
5.服务期限:50天。
二、项目预算价:人民币170134元(壹拾柒万零壹佰叁拾肆元整)。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省外企业还应具有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禁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1、时间:2024年1月27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至2024年2月2 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
1.项目名称:邻水县公安局九龙派出所危房迁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2.采购人:邻水县公安局。
3.项目地点:邻水县九龙镇。
4.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总建筑面积2046.56平方米,主要包括窗口用房、办案用房、业务保障用房、后勤保障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并区分设置警用训练场、停车场、大件涉案物品停放场地等,具体以最终设计为准,本次采购为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服务。
5.服务期限:50天。
二、项目预算价:人民币170134元(壹拾柒万零壹佰叁拾肆元整)。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省外企业还应具有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禁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1、时间:2024年1月27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至2024年2月2 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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