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报废车辆回收处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14辆执勤车辆进行回收处理,包括泡沫消防车3辆,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2辆,水罐消防车4辆,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行政车4辆。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回收处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6日 至 2024年01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14辆执勤车辆进行回收处理,包括泡沫消防车3辆,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2辆,水罐消防车4辆,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行政车4辆。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回收处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6日 至 2024年01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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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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