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大厅主门升级改造项目已经2024年01月25日院党组会研究决定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及要求,项目业主为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请登录)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各投标人前来响应。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大厅主门升级改造项目
2.建设内容: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大厅拟拆除原金属门窗,更换为肯德基式主门,配带门禁系统一套。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总工期10日历天。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2月0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2月12日。
4.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49807.77元,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5.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6.招标内容: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建安工程的施工。
7.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相应的施工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 证;
(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员1人:须具有土建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土建工程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1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 证;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机械员岗位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到“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企业声明函)。
四、投标登记及竞价方式
1.请于2024年01月26日16时00分00秒至2024年01月29日16时00分00秒(请登录)上传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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