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鹿城区祥和花苑电梯改造项目已由温州市房屋安全管理中心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鹿城区祥和花苑业主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维修基金+居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市鹿城区祥和花苑业主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本次更换改造费用约18万元;工期:60日历天(含设备备货期),本次招标共有1部电梯,最高限价18万。(旧梯回收残值减核已含)
2.2招标范围:新电梯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包括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就位、成品保管、安装、调试、培训、检验、验收、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详见招标清单及施工现场)。旧梯由业主自行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电梯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具体如下:
①制造商须具备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有效期内)或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制造单位许可(2019年6月1日以后取得资质或换证的):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
②代理商参加投标的,代理商须具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③投标人须提供安装,安装单位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有效期内)或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安装修理单位许可(2019年6月1日以后取得资质或换证的):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
④投标人如无电梯设备安装资质的,可与具备相应电梯设备安装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单位请予2024年1 月27 日至2024年2 月2 日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鹿城区祥和花苑电梯改造项目已由温州市房屋安全管理中心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鹿城区祥和花苑业主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维修基金+居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市鹿城区祥和花苑业主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本次更换改造费用约18万元;工期:60日历天(含设备备货期),本次招标共有1部电梯,最高限价18万。(旧梯回收残值减核已含)
2.2招标范围:新电梯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包括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就位、成品保管、安装、调试、培训、检验、验收、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详见招标清单及施工现场)。旧梯由业主自行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电梯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具体如下:
①制造商须具备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有效期内)或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制造单位许可(2019年6月1日以后取得资质或换证的):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
②代理商参加投标的,代理商须具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③投标人须提供安装,安装单位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有效期内)或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安装修理单位许可(2019年6月1日以后取得资质或换证的):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
④投标人如无电梯设备安装资质的,可与具备相应电梯设备安装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单位请予2024年1 月27 日至2024年2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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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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