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南宁输油气分公司2024年维抢修作业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根据工作需要,现需开展2024年维抢修作业业务外包招标工作,要求中标单位按南宁分公司要求进行南宁输油气分公司所辖8个作业区、1个南宁抢修中心区域的维抢修作业,包括应急抢险、计划性动火作业、应急演练、设备运维等维抢修部分业务,并贯彻安全生产指令和要求,履行分公司各基层单位管理和要求,开展仪表自动化设备、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检修作业。具体要求根据招标人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南宁输油气分公司2024年维抢修作业业务外包
标段编号: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4-01-26 18: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1-31 18: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500(按标段收费)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2-06 09:00:00 开标时间:2024-02-06 09:0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但包括以下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覆盖南宁抢修中心、钦州作业区、贵港作业区、河池作业区、柳州作业区、桂林作业区所辖区域范围维抢修作业服务工作,中标单位与国家管网集团西南油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南宁输油气分公司签订合同。 第二部分,覆盖南宁作业区、梧州作业区、南宁油库所辖区域范围维抢修作业服务工作,中标单位与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南宁输油气分公司签订合同。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1.1.1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3国家、地方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行业或集团公司对所招业务有承揽业务资格或相关岗位有持证上岗相关规定的,应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资格条件。 1.1.4投标人应承诺如中标,根据招标单位需求合理配备各类服务人员,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提供服务人员名单、服务人员身体健康且无传染性疾病的体检报告、提供无刑事违法或处分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如到期无法提供,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1.1.5投标人应承诺如中标,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在合同期内年龄不超过50岁,在合同期内更换服务人员应取得招标人同意。 1.1.6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拥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合规经营证件,且在有效期限内。; 财务要求: 1、无; 业绩要求: 1、1.2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劳务派遣或业务外包管理服务),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截至开标当天不存在以下情况: 4.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2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3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的(以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发布的判决生效日为准)。 4.5被国家管网集团或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业务承揽资格。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参与投标的情况。 不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人员要求: 1、1.1.3国家、地方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行业或集团公司对所招业务有承揽业务资格或相关岗位有持证上岗相关规定的,应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资格条件。 1.1.4投标人应承诺如中标,根据招标单位需求合理配备各类服务人员,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提供服务人员名单、服务人员身体健康且无传染性疾病的体检报告、提供无刑事违法或处分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如到期无法提供,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1.1.5投标人应承诺如中标,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在合同期内年龄不超过50岁,在合同期内更换服务人员应取得招标人同意。; 其他要求: 1、*2、其他要求 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3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类似项目因履约能力被项目单位处以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的,否决其投标。 2.4投标人不存在被有关行政机关、行业协会、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等明文规定暂停、中止、取消交易资格的情形。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2.5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南宁输油气分公司2024年维抢修作业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根据工作需要,现需开展2024年维抢修作业业务外包招标工作,要求中标单位按南宁分公司要求进行南宁输油气分公司所辖8个作业区、1个南宁抢修中心区域的维抢修作业,包括应急抢险、计划性动火作业、应急演练、设备运维等维抢修部分业务,并贯彻安全生产指令和要求,履行分公司各基层单位管理和要求,开展仪表自动化设备、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检修作业。具体要求根据招标人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南宁输油气分公司2024年维抢修作业业务外包
标段编号: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4-01-26 18: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1-31 18: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500(按标段收费)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2-06 09:00:00 开标时间:2024-02-06 09:0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但包括以下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覆盖南宁抢修中心、钦州作业区、贵港作业区、河池作业区、柳州作业区、桂林作业区所辖区域范围维抢修作业服务工作,中标单位与国家管网集团西南油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南宁输油气分公司签订合同。 第二部分,覆盖南宁作业区、梧州作业区、南宁油库所辖区域范围维抢修作业服务工作,中标单位与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南宁输油气分公司签订合同。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1.1.1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3国家、地方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行业或集团公司对所招业务有承揽业务资格或相关岗位有持证上岗相关规定的,应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资格条件。 1.1.4投标人应承诺如中标,根据招标单位需求合理配备各类服务人员,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提供服务人员名单、服务人员身体健康且无传染性疾病的体检报告、提供无刑事违法或处分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如到期无法提供,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1.1.5投标人应承诺如中标,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在合同期内年龄不超过50岁,在合同期内更换服务人员应取得招标人同意。 1.1.6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拥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合规经营证件,且在有效期限内。; 财务要求: 1、无; 业绩要求: 1、1.2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劳务派遣或业务外包管理服务),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截至开标当天不存在以下情况: 4.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2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3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的(以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发布的判决生效日为准)。 4.5被国家管网集团或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业务承揽资格。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参与投标的情况。 不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人员要求: 1、1.1.3国家、地方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行业或集团公司对所招业务有承揽业务资格或相关岗位有持证上岗相关规定的,应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资格条件。 1.1.4投标人应承诺如中标,根据招标单位需求合理配备各类服务人员,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提供服务人员名单、服务人员身体健康且无传染性疾病的体检报告、提供无刑事违法或处分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如到期无法提供,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1.1.5投标人应承诺如中标,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在合同期内年龄不超过50岁,在合同期内更换服务人员应取得招标人同意。; 其他要求: 1、*2、其他要求 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3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类似项目因履约能力被项目单位处以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的,否决其投标。 2.4投标人不存在被有关行政机关、行业协会、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等明文规定暂停、中止、取消交易资格的情形。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2.5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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