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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共精神卫生综合服务项目检验科及药房实验室专项设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1-26 收藏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共精神卫生综合服务项目检验科及药房实验室专项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2月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TC-ZZCZ-2024-010
项目名称: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共精神卫生综合服务项目检验科及药房实验室专项设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50万元
最高限价:29.50万元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为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共精神卫生综合服务项目检验科及药房实验室专项设计,总面积约1600㎡。采购内容包括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设计须体现合理性及科学性:图纸设计的布局流程合理,布局指三区: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分开,流程:人流、物流、污物流分开)及初步设计概算。其中包括该项目范围内的给排水、暖通、电气工程设计、精装修设计、智能化设计及后期施工过程中相关的设计服务配合等内容。设计成果文件需经业主认可,及图审中心、消防等主管部门审核,并经疾控中心、省临检中心等部门论证通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后方可实施。成果文件需有3D效果图。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6日上午09:00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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