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资阳市城镇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综合处置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302-512002-04-01-358303】FGQB-0017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资阳勤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资阳勤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302-512002-04-01-358303】FGQB-0017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业主:资阳勤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资阳市雁江区丰裕镇护耳村
2.3 项目规模:本项目占地 155.90 亩,总建筑面积为 67034.70㎡(总计容建筑面积 124836.09㎡),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各类产业标准化厂房以及管理用房建设、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园区道路建设、绿化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建设等,主要布局产业为建筑垃圾回收、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大件垃圾回收、拆分和资源化利用。(主要建设内容:综合楼建筑高度为23.4米,建筑层数为6F,建筑面积6231㎡;大件垃圾处理车间,建筑高度为10.65米,层数为1F,建筑面积5974㎡;建筑垃圾再生料车间,建筑高度为10.8m,建筑层数1F,建筑面积32331㎡;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车间,建筑高度为19.5m,建筑层数1F,建筑面积80224㎡;垃圾用房,建筑高度为3.9m,建筑层数1F,建筑面积40㎡)。
2.4 计划工期: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优化设计服务、施工、竣工验收、整体交付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过程工作。
2.6、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本次招标设计施工为一个标段。项目总投资:约38000万元。
2.7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通过专业审查和(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且满足招标文件及发包人要求,各标准或要求不一致的,以最高者为准。
(2)施工质量: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各标准或要求不一致的,以最高者为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设计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 施工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人员)。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人员,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1月27日 下载招标资料
1.1本招标项目 资阳市城镇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综合处置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302-512002-04-01-358303】FGQB-0017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资阳勤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资阳勤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302-512002-04-01-358303】FGQB-0017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业主:资阳勤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资阳市雁江区丰裕镇护耳村
2.3 项目规模:本项目占地 155.90 亩,总建筑面积为 67034.70㎡(总计容建筑面积 124836.09㎡),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各类产业标准化厂房以及管理用房建设、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园区道路建设、绿化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建设等,主要布局产业为建筑垃圾回收、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大件垃圾回收、拆分和资源化利用。(主要建设内容:综合楼建筑高度为23.4米,建筑层数为6F,建筑面积6231㎡;大件垃圾处理车间,建筑高度为10.65米,层数为1F,建筑面积5974㎡;建筑垃圾再生料车间,建筑高度为10.8m,建筑层数1F,建筑面积32331㎡;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车间,建筑高度为19.5m,建筑层数1F,建筑面积80224㎡;垃圾用房,建筑高度为3.9m,建筑层数1F,建筑面积40㎡)。
2.4 计划工期: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优化设计服务、施工、竣工验收、整体交付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过程工作。
2.6、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本次招标设计施工为一个标段。项目总投资:约38000万元。
2.7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通过专业审查和(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且满足招标文件及发包人要求,各标准或要求不一致的,以最高者为准。
(2)施工质量: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各标准或要求不一致的,以最高者为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设计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 施工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人员)。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人员,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1月27日 下载招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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