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n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新址新建项目的地质勘察服务。数量:1127个,其中非钻探型地质勘察845个,钻探型地质勘察282个。
地市
昆明市
曲靖市
玉溪市
临沧市
德宏州
楚雄州
保山市
昭通市
怒江州
合计(个)
钻探型地勘(个)
71
50
35
21
18
32
24
26
5
282
非钻探型地勘
(个)
72
142
87
103
33
112
107
146
43
845
合计
(个)
143
192
122
124
51
144
131
172
48
1127
1.2招标预算:预估不含税含安全生产费总金额466.23万元,含税含安全生产费总金额494.21万元。具体如下:
类型
需求数量(个)
不含税不含安全生产费单价(元/个)
不含税安全生产费(元/个)
不含税总价(万元)
含税总价(万元)
钻探型地勘
282
7160.78
143.22
205.97
218.33
非钻探型地勘
845
3019.60
60.40
260.26
275.88
总计
1127
/
466.23
494.21
1.3框架采购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预估金额用完止。
1.4项目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5提交勘察结果资料的时间:自接到招标方进场通知之日起【7】日内完成勘察工作并提交勘察报告。
1.6技术质量要求:(1)通信、土建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2)现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4)除上述规定标准规范以外必须遵守的国家、行业标准及规范。
1.7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统一折扣报价最高限价为100%,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被否决。
1.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
2. n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有有效的已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2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备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文件中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2.3控股、管理关系:(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4投标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若为一般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2)税务事项通知书;(3)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代开)的扫描件;(4)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投标人若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在结算付款时开具(含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云南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或云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本项目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2.6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 n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1月27日09时00分至2024年02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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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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