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车用尿素采购项目
项目类型:货物
预算金额:17.5万元/年
最高单价限价:人民币3.5元/公斤,报价超过最高单价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从签订供货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 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有与本次招标货物相关的生产或销售的能力,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释义对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应依法保障上述特殊行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权益,故本项目前述特殊行业可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除此以外的其他行业不得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采购文件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如为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可提供其母公司或母公司下属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人员、资质材料)。
2.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制造商)或经销商(代理商),如为经销商(代理商)须承诺成交后签合同前提供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代理商)的佐证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且采购人有权不予其签订采购合同。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采购活动。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特别提醒】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或伪造,一经发现则取消供应商资格,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视情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如已成交,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同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自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7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下午13:30—17:30整(节假日除外)下载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2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项目名称:南通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车用尿素采购项目
项目类型:货物
预算金额:17.5万元/年
最高单价限价:人民币3.5元/公斤,报价超过最高单价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从签订供货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 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有与本次招标货物相关的生产或销售的能力,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释义对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应依法保障上述特殊行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权益,故本项目前述特殊行业可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除此以外的其他行业不得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采购文件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如为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可提供其母公司或母公司下属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人员、资质材料)。
2.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制造商)或经销商(代理商),如为经销商(代理商)须承诺成交后签合同前提供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代理商)的佐证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且采购人有权不予其签订采购合同。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采购活动。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特别提醒】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或伪造,一经发现则取消供应商资格,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视情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如已成交,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同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自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7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下午13:30—17:30整(节假日除外)下载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2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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