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预算金额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大学绿色建筑工程与环境研究中心项目外环境提质改造工程
2、委托代理编号:HN
3、采购项目预算:3470634.96元,本工程为湖南大学绿色建筑工程与环境研究中心项目外环境提质工程。工程地点位于湖南大学天马新村居住群的西北侧,现代工程与训练中心南侧,工程楼东侧,紧密包裹绿色建筑工程与环境研究中心,场地内包含三条道路,分别是连接五食堂出入口和信科院出入口的天马路;连接地铁站出入口和阜埠河出入口的土木路;以及为湖南大学绿色建筑工程与环境中心用地及该路周边工厂所用的前进二路。建设内容包括:天马路主要为老旧车行道路面提质改造、拓宽车行道,新建加宽人行道、路基毛石挡墙加宽、新建桥梁加宽、新建桥梁桩基、停车场提质、交通标志标牌、地面标线及其他附属工程提质改造;土木路主要为老旧车行道路面提质改造、拓宽车行道,新建车道、路基与排水等;前进二路主要为老旧车行道路面提质改造、拓宽车行道。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等文件。
4、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预算即为最高限价。
5、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7、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拟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证明或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2.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其他要求:
3.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本项目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6日起至2024年2月2日,每日上午09:00时到12:00时,下午15:0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大学绿色建筑工程与环境研究中心项目外环境提质改造工程
2、委托代理编号:HN
3、采购项目预算:3470634.96元,本工程为湖南大学绿色建筑工程与环境研究中心项目外环境提质工程。工程地点位于湖南大学天马新村居住群的西北侧,现代工程与训练中心南侧,工程楼东侧,紧密包裹绿色建筑工程与环境研究中心,场地内包含三条道路,分别是连接五食堂出入口和信科院出入口的天马路;连接地铁站出入口和阜埠河出入口的土木路;以及为湖南大学绿色建筑工程与环境中心用地及该路周边工厂所用的前进二路。建设内容包括:天马路主要为老旧车行道路面提质改造、拓宽车行道,新建加宽人行道、路基毛石挡墙加宽、新建桥梁加宽、新建桥梁桩基、停车场提质、交通标志标牌、地面标线及其他附属工程提质改造;土木路主要为老旧车行道路面提质改造、拓宽车行道,新建车道、路基与排水等;前进二路主要为老旧车行道路面提质改造、拓宽车行道。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等文件。
4、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预算即为最高限价。
5、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7、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拟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证明或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2.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其他要求:
3.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本项目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6日起至2024年2月2日,每日上午09:00时到12:00时,下午15:0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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