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平原示范区打通断头路二、三、四期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新乡市凤湖开发运营有限公司的新乡平原示范区打通断头路二、三、四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新乡平原示范区打通断头路二、三、四期工程二次
二、 项目编号:新交GCZB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本工程包含新乡平原示范区打通断头路二期工程(韶山街(雅砻江路-淮河路)道路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雨水、污水、照明工程(不包含绿化工程),起止桩号:K0+000-K0+450,长度约450米;经三路(纬三路南-滨湖大道)道路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雨水、污水工程(不包含绿化工程),起止桩号:K0+260-K0+544.7,长度约284.7米);新乡平原示范区打通断头路三期工程(纬三路(天山路-经三路东)道路工程及116号桥梁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雨水、污水、桥梁、桥梁装饰工程(不包含绿化工程),起止桩号:K0+000-K0+242.311,道路长度约242.311米,桥梁长度53.04米);新乡平原示范区打通断头路四期工程(纬二路(太行山大道-昆仑山路)道路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雨水、污水、照明工程(不包含绿化工程),起止桩号:K0+000-K0+683.862,长度约683.862米)。
2、招标范围:新乡平原示范区打通断头路二、三、四期工程相应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质保期内保修。其中包含以下单项工程:
(1)新乡平原示范区打通断头路二期工程(韶山街(雅砻江路-淮河路)及经三路(纬三路南-滨湖大道)道路工程);
(2)新乡平原示范区打通断头路三期工程(纬三路(天山路-经三路东)道路工程及116号桥梁工程);
(3)新乡平原示范区打通断头路四期工程(纬二路(太行山大道-昆仑山路)道路工程)。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工期要求:各单项工程工期均为36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国家通用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附无在建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及自2023年1月以来连续 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缴纳社保的凭证。
3、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开标时间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29日8:30时至2024年2月2日18:00时止。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2月2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新乡市凤湖开发运营有限公司的新乡平原示范区打通断头路二、三、四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新乡平原示范区打通断头路二、三、四期工程二次
二、 项目编号:新交GCZB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本工程包含新乡平原示范区打通断头路二期工程(韶山街(雅砻江路-淮河路)道路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雨水、污水、照明工程(不包含绿化工程),起止桩号:K0+000-K0+450,长度约450米;经三路(纬三路南-滨湖大道)道路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雨水、污水工程(不包含绿化工程),起止桩号:K0+260-K0+544.7,长度约284.7米);新乡平原示范区打通断头路三期工程(纬三路(天山路-经三路东)道路工程及116号桥梁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雨水、污水、桥梁、桥梁装饰工程(不包含绿化工程),起止桩号:K0+000-K0+242.311,道路长度约242.311米,桥梁长度53.04米);新乡平原示范区打通断头路四期工程(纬二路(太行山大道-昆仑山路)道路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雨水、污水、照明工程(不包含绿化工程),起止桩号:K0+000-K0+683.862,长度约683.862米)。
2、招标范围:新乡平原示范区打通断头路二、三、四期工程相应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质保期内保修。其中包含以下单项工程:
(1)新乡平原示范区打通断头路二期工程(韶山街(雅砻江路-淮河路)及经三路(纬三路南-滨湖大道)道路工程);
(2)新乡平原示范区打通断头路三期工程(纬三路(天山路-经三路东)道路工程及116号桥梁工程);
(3)新乡平原示范区打通断头路四期工程(纬二路(太行山大道-昆仑山路)道路工程)。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工期要求:各单项工程工期均为36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国家通用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附无在建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及自2023年1月以来连续 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缴纳社保的凭证。
3、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开标时间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29日8:30时至2024年2月2日18:00时止。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2月2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