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轨道交通5号线电扶梯自行检测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就其所需的苏州轨道交通5号线电扶梯自行检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苏轨运谈(02)2023-10号
2.项目名称:苏州轨道交通5号线电扶梯自行检测项目
3.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贰拾壹万柒仟伍佰零陆元陆角柒分(¥217506.67)。
4.采购需求:
依据最新发布的关于《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文件要求,明确电梯(含自动扶梯)检验方面有所变化,5号线379台电扶梯设备需增加自行检测的方式。通过自行检测促进线网电扶梯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标志》,依法使用特种设备。
具体见谈判采购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04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自服务生效之日起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财务要求:具有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 投标人应当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并且核准项目中包括电扶梯检测,或者电扶梯定期检验[仅适用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1)所述的甲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5.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如同一集团公司有多个供应商通过资审且均无意向退出,则该集团公司所有供应商资格审查均按不通过认定。
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5)对于有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申请本项目。
6.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取消谈判资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申请人若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而受到有关部门处罚且正处于处罚期内的;
(3)谈判响应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被拒绝投标的。
(5)申请人在苏州市同时承担电扶梯检验任务和电扶梯检测服务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报名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自本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 30日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