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长虹机械厂改扩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国营长虹机械厂改扩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营长虹机械厂改扩建项目监理(招标编号:GXJD-24131CC040066)招标人为国营长虹机械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新建厂房6栋,建筑面积约1.59万平方米,改造厂房14栋,建筑面积约3.84万平方米,及室外道路、供电、给排水等配套工程;其中本项目单跨最大跨度≥35米。
2.2.建设地点:桂林市象山区相人山路56号,象山区龙泉生态林区马鞍山北侧,雁山区柘木镇下窑路99号。
2.3.项目投资估算:建安工程费约18534万元。
2.4.监理服务期: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并经审计工作完毕,至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其中施工监理阶段的服务期预计2024年4月25日至2026年10月23日。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 至少1个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指已竣工或在建的监理项目,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单跨最大跨度≥35米的建筑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施工图纸或业主证明文件等佐证材料】。
3.4.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总数达到3个的);区外企业还须自行承诺拟投入项目总监在广西行政区域之外无在监项目。
3.6.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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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人数 |
持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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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
1人 |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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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专业监理人员 |
4人 |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广西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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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专业监理人员 |
1人 |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广西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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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6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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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近6个月连续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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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请潜在投标人于招标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