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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综合保税区)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25 收藏项目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211-440606-04-01-664291
投资项目名称 佛山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佛山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综合保税区)
标段(包)名称 佛山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综合保税区)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100%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为佛山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的综合保税区部分,建设内容包括市政道路、公共绿地、排水箱涵、围网、信息化系统配套设施设计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80729.18万元,其中综合保税区市政部分建安费为16076.21万元。
各部分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项目概况 建安费(万元)
市政道路 南华横路道路起点接疏港纵一路,终点接现状百安路。路线全长889.226m,呈东西走向。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40km/h,红线宽30~50m。 16076.21
排水箱涵 排水箱涵位于高富路北侧及百安路西侧(南华横路至高富路段)防护绿地,新建3.0x2.8m箱涵,长1292米
公共绿地 齐杏路-百安路-高富路-疏港纵一路围合区内的防护绿地,总面积约99711.75 平方米。围网按综保区规划范围建设,围网高度为3米,长度为4801.49米。海绵城市为本次实施范围内的相关建设工程。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
上述工程内容、规模、范围情况等以招标人根据相关主管部门批复后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设计任务书等的书面通知为准。
招标内容 佛山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综合保税区)建设内容相关的工程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设计工作: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优化(如需)、管线迁改初步设计(如有)、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深化(如需)、管线迁移深化设计(如有)、预算编制、施工期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招标前、中、后以及施工期间、施工竣工验收等)、后期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如需审查竣工图的,须无条件配合业主对竣工图进行审核及盖章)、完成跨越用地范围边界的必要市政(如市政道路、排水箱涵、污水管网等)接驳,具体包括:市政道路、公共绿地、排水箱涵、污水管网、围网、信息化系统配套设施、管线迁改、指导性的施工组织设计、重大危险源(专家评审)专项方案(如有)、施工交通组织专项方案等内容综合设计和专业设计服务;并提交设计工作效果图及各阶段设计工作成果文件;协助招标人完成发改、交通、住建、自然资源等行政部门有关项目立项、规划报建、用地手续等报批、报建工作,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招标人有权对设计范围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中标人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对工程项目做出设计文件。
工期(交货期) 1、总体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直至 佛山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综合保税区)整体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结算止(具体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
2、各阶段工作服务时限要求:
(1)初步设计工作要求:自招标人发出开始设计通知之日起 20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成果初稿,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根据评审意见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修编稿;
(2)施工图设计工作要求: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预算初稿;施工图设计图纸通过专家评审(如需)及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后,根据评审(或审查)意见 20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施工图预算修编稿;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 2 年。若项目分期实施,则对应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4)接到变更设计通知后 7 个日历天内完成变更设计,并提交变更设计成果,如变更设计内容较大,中标人可向招标人申请延长完成变更设计的时间,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后,按批准后的时间完成变更设计以及提交变更设计成果。
注:无论审计发生何时,双方应配合审计工作,并无条件按审计意见整改。
最高投标限价 3,837,421.36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与公共交通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上述资质证书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注:(1)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2)投标人已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延续核准,但未能取得有效的新资质证书的,应同时提供原资质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截图和网址【或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的“企业资质资格”(对应资质显示在有效期内)页面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2.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为“设计类企业”)
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路桥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资质类别为“设计类企业”)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7 月至 2023 年 12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注: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6.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报告书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建安费≥人民币3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的设计业绩。
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报告书复印件,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复印件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同一设计合同内包含有多个项目的,只计算一项业绩,合同内建安费可累加。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请登录)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1月26日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2月22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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