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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上梅乡人民政府上梅乡财政所危房改建附属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4-01-2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HNP采购[2024]第006号
项目名称:上梅乡财政所危房改建附属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944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3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合同包预算
最高限价
谈判保证金
技术参数要求
1
1-1
上梅乡财政所危房改建附属工程
1
259444元
233500元
0元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5}43号)。
(3)其他详见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合格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证明。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提供的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本项目采用邀请谈判,参与谈判的为采购人邀请名单上的供应商;未在邀请名单上的其他供应商不予参与本项目,做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5日 至 2024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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