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洛阳市偃师区第四人民医院基础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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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区第四人民医院基础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2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4-20 2、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第四人民医院基础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632,878.00元 最高限价:1632878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偃师政采磋商(2024)0039号 洛阳市偃师区第四人民医院基础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1632878 1632878 1632878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为提升医院整体形象,美化就医环境,更好的服务周边群众,经院委会研究决定,拟对原首电医院主楼及附属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装修。
(2)工期:90日历天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4)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6)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为贯彻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
2.2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2.3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26日 至 2024年02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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