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营运分中心无锡仓监控、网络建设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请登录)受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营运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无锡仓监控、网络建设采购项目”(采购编号:ZYWL-2024005-HDC)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 项目名称
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营运分中心无锡仓监控、网络建设采购项目
2、 采购编号
ZYWL-2024005-HDC
3、 项目概述
无锡仓监控、网络建设。
4、 采购内容
监控、网络建设。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限价为72.11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5、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 供应商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寄递事业部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惩戒措施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网站截图,提供未列入黑名单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 与邮政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企业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企业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企业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4) 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 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资质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 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须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设备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7)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须提供承诺书)
(8) 供应商经营范围含: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9) 供应商须按要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承诺书。
6、 采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4年01月25日至2024年02月02日,每天9:00-11:30,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请登录)受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营运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无锡仓监控、网络建设采购项目”(采购编号:ZYWL-2024005-HDC)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 项目名称
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营运分中心无锡仓监控、网络建设采购项目
2、 采购编号
ZYWL-2024005-HDC
3、 项目概述
无锡仓监控、网络建设。
4、 采购内容
监控、网络建设。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限价为72.11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5、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 供应商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寄递事业部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惩戒措施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网站截图,提供未列入黑名单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 与邮政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企业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企业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企业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4) 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 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资质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 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须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设备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7)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须提供承诺书)
(8) 供应商经营范围含: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9) 供应商须按要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承诺书。
6、 采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4年01月25日至2024年02月02日,每天9:00-11:30,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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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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