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内容:宜源学府项目-防水工程专业分包,8#、9#、15#、16#号楼,地下室,车库顶板,基础,主体,附属工程防水工作等,具体以现场通知为准。
(二)招标人: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工程地址:宜宾市南溪区。
(四)工期要求:2024年9月完工。
(五)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设备材料技术规范及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六)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按月进度支付,每月支付已完成产值的70%的进度款,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完成产值80%的工程进度款,第三方审定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两年,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付款需提供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不能提供9%增值税发票,差额部分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报价方式:本项目招标预算金额为6514752.01 元,以清单单价下浮 20 %作为招标限价(本次报价 ≥ 20 %为有效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签固定单价合同,最终工程量以实际为准。
(八)质量缺陷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24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合法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相关行业部门颁发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已经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四)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记录。
(五)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投标单位企业信誉良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附目录,标明页码。投标文件纸张均采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比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三)投标人投标文件格式自行编制,但不得缺少招标人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四)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报价函及清单。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的证明材料)。
(三)提供相应承诺函(无重大违法承诺、无质量问题承诺)。
(四)项目主要人员组成: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附近6个月社保,新进员工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员证书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
(五)业绩要求:提供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工程造价不低于200万元的防水保温工程业绩至少1个,(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报告原件的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验收报告原件的复印件)。
(六)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期进度计划表和措施)提出施工过程中的难点和措施保障。
(七)投标文件须密封,未密封将不接收投标文件。
上述资料在投标文件中均需加盖单位鲜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六、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27日下午18:00。
(一)工作内容:宜源学府项目-防水工程专业分包,8#、9#、15#、16#号楼,地下室,车库顶板,基础,主体,附属工程防水工作等,具体以现场通知为准。
(二)招标人: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工程地址:宜宾市南溪区。
(四)工期要求:2024年9月完工。
(五)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设备材料技术规范及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六)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按月进度支付,每月支付已完成产值的70%的进度款,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完成产值80%的工程进度款,第三方审定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两年,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付款需提供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不能提供9%增值税发票,差额部分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报价方式:本项目招标预算金额为6514752.01 元,以清单单价下浮 20 %作为招标限价(本次报价 ≥ 20 %为有效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签固定单价合同,最终工程量以实际为准。
(八)质量缺陷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24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合法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相关行业部门颁发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已经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四)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记录。
(五)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投标单位企业信誉良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附目录,标明页码。投标文件纸张均采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比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三)投标人投标文件格式自行编制,但不得缺少招标人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四)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报价函及清单。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的证明材料)。
(三)提供相应承诺函(无重大违法承诺、无质量问题承诺)。
(四)项目主要人员组成: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附近6个月社保,新进员工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员证书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
(五)业绩要求:提供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工程造价不低于200万元的防水保温工程业绩至少1个,(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报告原件的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验收报告原件的复印件)。
(六)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期进度计划表和措施)提出施工过程中的难点和措施保障。
(七)投标文件须密封,未密封将不接收投标文件。
上述资料在投标文件中均需加盖单位鲜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六、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27日下午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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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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