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TY-2024-048
项目名称:店头镇张湾新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24,125.9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店头镇张湾新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524,125.9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24,125.9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店头镇张湾新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参加谈判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8〕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 (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店头镇张湾新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书);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账户信息;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③供应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无在建项目;④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1—2023年任意一年度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⑤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缴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至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⑥参加政府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⑦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主体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单,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25日至 2024年01月29日,每天上午 08:3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7:30:00(北京时间)
项目编号:SXTY-2024-048
项目名称:店头镇张湾新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24,125.9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店头镇张湾新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524,125.9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24,125.9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店头镇张湾新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24,125.90 | 2,524,125.9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店头镇张湾新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参加谈判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8〕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 (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店头镇张湾新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书);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账户信息;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③供应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无在建项目;④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1—2023年任意一年度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⑤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缴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至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⑥参加政府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⑦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主体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单,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25日至 2024年01月29日,每天上午 08:3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7:3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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