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JK-2023-067 2、项目名称###县南阳镇中心小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00元 6、采购需求:该项目###县南阳镇中心小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含操场、校门、教学楼文化标识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开标现场通过“****网站、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2)供应商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公司名义进****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磋商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原件,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作为响应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原件,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完整的原件彩色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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