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高新区狮子山改造提升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项目--狮山公园配套设施游客服务用房4装饰项目已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高新项备〔2023〕57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苏高新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苏州苏高新商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高新区狮山街道状元台路以东、思益街以北、汾湖路以西 规模:本项目包含装饰、消防、智能化工程设计及施工,建筑面积约3200㎡,合同估算价约2000万元。施工部分约1800万元,其中智能化约200万元,消防约80万元。 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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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 E3205010304042464001001 | 苏州高新区狮子山改造提升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项目--狮山公园配套设施游客服务用房4装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苏州高新区狮子山改造提升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项目--狮山公园配套设施游客服务用房4装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55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4年01月24日00:00至2024年01月29日23:59:59止,(请登录)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05日 09时30分前(请登录)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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