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德宏州分公司陇川、盈江、梁河处理中心项目(二次)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请登录)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德宏州分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磋商,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
2.1采购内容:陇川、盈江、梁河县邮政分公司进、出、转口所有邮件装卸、分拣封发、扫描分堆、集包、安检、智能跟单处理、查询等操作进行业务外包。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2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间综合考核不达标或触发否决指标,可提前终止服务合同,重新招标采购。
2.3服务地点:包1为陇川县、包2为盈江县、包3为梁河县。
2.4分包情况:本项目分为3个标包,分别为包1:陇川处理中心;包2:盈江处理中心;包3:梁河处理中心。
2.5预算金额:包1为¥25.00万元/年,两年合计¥50.00万元;包2为¥38.00万元/年,两年合计¥76.00万元;包3为¥14.00万元/年,两年合计¥28.00万元。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四者之一:
①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④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提供成立至本项目公告发布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承诺书;
3.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
3.7截至磋商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时间:自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成交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书。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请登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德宏州分公司陇川、盈江、梁河处理中心项目(二次)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请登录)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德宏州分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磋商,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
2.1采购内容:陇川、盈江、梁河县邮政分公司进、出、转口所有邮件装卸、分拣封发、扫描分堆、集包、安检、智能跟单处理、查询等操作进行业务外包。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2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间综合考核不达标或触发否决指标,可提前终止服务合同,重新招标采购。
2.3服务地点:包1为陇川县、包2为盈江县、包3为梁河县。
2.4分包情况:本项目分为3个标包,分别为包1:陇川处理中心;包2:盈江处理中心;包3:梁河处理中心。
2.5预算金额:包1为¥25.00万元/年,两年合计¥50.00万元;包2为¥38.00万元/年,两年合计¥76.00万元;包3为¥14.00万元/年,两年合计¥28.00万元。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四者之一:
①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④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提供成立至本项目公告发布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承诺书;
3.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
3.7截至磋商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时间:自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成交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书。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请登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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