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甘肃省景电二期提质增效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监理项目
2.项目地点:(请登录)
3.服务周期:550日历天。2024年2月9日至2025年8月12日
4.项目内容:加固改造景电二期总干渠渠线44.10公里(明渠32.22公里,暗渠6.28公里,渠系建筑物101座),改建泵站事故溢流堰5座,新建总干泵站事故泄水池6座(总库容11万立方米),新建变频室1座,增设总干13座泵站取暖设施;改造民调干渠72.68公里渠线,包括修补明渠1.03公里,修补暗渠70公里,修补其它建筑物26座。
5、招标范围及内容:
5.1 水土保持监理服务工作:完成涉及与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有关的所有内容,定期向建设单位通报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汇总监理成果,评价水保措施效果,编制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各阶段总结报告;协助建设单位完成本项目工程竣工水土保持专项验收,进行工程施工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并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意见,完成各级水土保持管理部门对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相关要求。
5.2 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工作:代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建设进度、工程建设扰动土地面积、水土流失及造成的危害、水土流失灾害隐患、水土流失变化情况、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情况、水土流失防治效果以及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后续设计变更、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测,并定期向建设单位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各阶段监测报告,协助建设单位完成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工作;完成各级水土保持管理部门对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相关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需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代表投标时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原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第三方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和水土保持监测的能力;
6.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类似经验;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1名;以上人员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凭证);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止);
1.项目名称:甘肃省景电二期提质增效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监理项目
2.项目地点:(请登录)
3.服务周期:550日历天。2024年2月9日至2025年8月12日
4.项目内容:加固改造景电二期总干渠渠线44.10公里(明渠32.22公里,暗渠6.28公里,渠系建筑物101座),改建泵站事故溢流堰5座,新建总干泵站事故泄水池6座(总库容11万立方米),新建变频室1座,增设总干13座泵站取暖设施;改造民调干渠72.68公里渠线,包括修补明渠1.03公里,修补暗渠70公里,修补其它建筑物26座。
5、招标范围及内容:
5.1 水土保持监理服务工作:完成涉及与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有关的所有内容,定期向建设单位通报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汇总监理成果,评价水保措施效果,编制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各阶段总结报告;协助建设单位完成本项目工程竣工水土保持专项验收,进行工程施工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并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意见,完成各级水土保持管理部门对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相关要求。
5.2 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工作:代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建设进度、工程建设扰动土地面积、水土流失及造成的危害、水土流失灾害隐患、水土流失变化情况、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情况、水土流失防治效果以及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后续设计变更、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测,并定期向建设单位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各阶段监测报告,协助建设单位完成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工作;完成各级水土保持管理部门对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相关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需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代表投标时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原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第三方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和水土保持监测的能力;
6.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类似经验;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1名;以上人员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凭证);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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