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JLGZ-2
3.最高限制单价(折扣率):
1)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一标段):固定折扣系数为0.5折(即优惠率为50%)
2)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标段):固定折扣系数为0.5折(即优惠率为50%)
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三标段):固定折扣系数为0.55折(即优惠率为45%)
4.采购项目属性:服务
5.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6.项目分包数量: 3 个标段(本项目不兼投不兼中)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
服务标准:服务成果应符合现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如颁布新的质量标准,则按照新文件执行)等国家及吉林省、长春市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
入围家数:限定每个标段最多入围20家供应商,共计60家。
确定入围供应商数量时,应当先按照20%的淘汰比例进行淘汰后,再按照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且至少淘汰1家供应商。根据淘汰比例计算的淘汰家数存在小数的,按照进位法计算淘汰供应商家数。如不足20家则20%淘汰后剩余供应商入围。
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由委托人依据信用等级、专业特长、用户评价以及服务便利性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及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
(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服务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服务商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服务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声明函》);
(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供应商不存在《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应当申请回避的情况;与被审计单位有关联关系的;最近三年内,担任被审计单位的财务、工程、管理顾问工作的;与所审计的工程结算相关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担所审计工程的概算、招标控制价、进度款、工程结算的编制和审核及财政评审工作的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征集文件: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长财采购[2023]2161号)等。
四、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自2024年1月24日上午8:30至2024年1月31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下同)。
1.采购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JLGZ-2
3.最高限制单价(折扣率):
1)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一标段):固定折扣系数为0.5折(即优惠率为50%)
2)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标段):固定折扣系数为0.5折(即优惠率为50%)
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三标段):固定折扣系数为0.55折(即优惠率为45%)
4.采购项目属性:服务
5.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6.项目分包数量: 3 个标段(本项目不兼投不兼中)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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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号 |
采购标的名称 |
采购需求简述 |
最高限制单价折扣系数 |
框架协议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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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1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一标段) |
通过本次征集,限定最多20家供应商,负责建设局等预算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预算编制业务(供应商须清楚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项目服务的取得,采购人无法预计且无法保证具体的需求数量)。 |
参考《吉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吉建造〔2008〕12号)和《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补充通知》(吉发改收管字〔2008〕505号)文件、《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正式标准的通知》(吉省价经字(2003)9号)为计算收费基础。 注:计费依据以最高投标限价为计算基数 固定折扣系数为0.5折(即优惠率为50%) (本项费用为固定收费标准,其他报价无效,供应商在报价时只填写:响应固定收费标准)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年 |
本项目不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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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2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标段) |
通过本次征集,限定最多20家供应商,负责财政评审中心编审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工程结算审核业务及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须清楚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项目服务的取得,采购人无法预计且无法保证具体的需求数量)。 |
参考《吉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吉建造〔2008〕12号)和《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补充通知》(吉发改收管字〔2008〕505号)文件、《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正式标准的通知》(吉省价经字(2003)9号)为计算收费基础。 注:1、造价咨询服务费收费不足1000元时,按1000元计取;2、工程结算审核中计费基数为送审结算价;3、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预算编制或审核中计费基数为最高投标限价,均按收费标准中咨询项目编制计价。 固定折扣系数为0.5折(即优惠率为50%) (本项费用为固定收费标准,其他报价无效,供应商在报价时只填写:响应固定收费标准)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年 |
本项目不兼投不兼中 |
|
标项3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三标段) |
通过本次征集,限定最多20家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内部管理制度及相关法规、规范,完成采购人委托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供应商须清楚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项目服务的取得,采购人无法预计且无法保证具体的需求数量)。 |
参考《吉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吉建造〔2008〕12号)和《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补充通知》(吉发改收管字〔2008〕505号)文件、《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正式标准的通知》(吉省价经字(2003)9号)为计算收费基础。 固定折扣系数为0.55折(即优惠率为45%) (本项费用为固定收费标准,其他报价无效,供应商在报价时只填写:响应固定收费标准)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年 |
本项目不兼投不兼中 |
入围家数:限定每个标段最多入围20家供应商,共计60家。
确定入围供应商数量时,应当先按照20%的淘汰比例进行淘汰后,再按照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且至少淘汰1家供应商。根据淘汰比例计算的淘汰家数存在小数的,按照进位法计算淘汰供应商家数。如不足20家则20%淘汰后剩余供应商入围。
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由委托人依据信用等级、专业特长、用户评价以及服务便利性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及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
(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服务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服务商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服务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声明函》);
(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供应商不存在《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应当申请回避的情况;与被审计单位有关联关系的;最近三年内,担任被审计单位的财务、工程、管理顾问工作的;与所审计的工程结算相关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担所审计工程的概算、招标控制价、进度款、工程结算的编制和审核及财政评审工作的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征集文件: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长财采购[2023]2161号)等。
四、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自2024年1月24日上午8:30至2024年1月31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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