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说明 1.本次转让标的为整体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3.转让方不统一组织勘察标的,意向转让方务必在竞价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后,转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现场联系人:纪先洲 ******** 4.所有标的物均以现场实物现状和实际数量、意向转让方实地察看为准。转让方及交易中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资料、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转让方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转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5.意向转让方一旦参与竞买活动,即表明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6.意向转让方应认真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对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前提出,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拍文件的要求和条款。 7.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转让方承担。 8.标的的交付及相关事宜由转让方负责。 二、其他 1.本次转让评估价、转让底价均为含税价。 2.双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让方和转让方各自承担(开具增值税专票)。 1.受让方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将转让方交付的全部建筑物及构筑物清运出场,确保拆除范围内的地面为素土状态,否则转让方有权从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未完成工作量的相关施工费用。 2.受让方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清运,所产生的旧料、废料均由受让方自行依法依规处置。受让方在过程中应保持现场周边区域的卫生整洁,清运完成后,应将所有旧料、废料清除现场。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处理费、搬运费用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因垃圾及材料运输、存放不合规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受让方全权负责。 3.在拆除清运过程中,受让方应遵守《转让合同》中要求的施工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确保作业人员安全。转让方对拆除及清运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不负任何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4.中标人在中标后需报工程安全员一名(有资格证),每个参与施工的人员需戴安全帽,凡是交拆的房屋要有警示牌、警****网,转让方将组织检查,发现未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的,将罚款500元/次。运输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方必须按建设和环保部门要求,做好“扬尘”管控,自备“雾炮,跟随作业,并将已拆除但未及时运走的渣土等废料进行覆盖,确保达到建设和环保部门的要求。 转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意向转让方应为具有:1、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企业;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转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意向转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转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转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转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转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拍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转让方承诺的事项。 备查文件 1.苏天元房评咨字(2023)第SY1012号 2.其他备查文件。 其他说明 一、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转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转让方;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转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订合同; 二、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06日17:30。(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投标人登陆”→“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企业需使用CA电子锁登陆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请、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转让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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