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名称: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
二、招标项目名称: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案款管理专用账户重新开立项 目
三、项目编号:浙安采字2024-203
四、招标项目内容:
1、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案款管理专用账户用于案款资金的接受、存储和划转。
2、资金存放模式为活期存款和协定存款。
3、本次招标将确定开户银行1家。
五、项目具体要求: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各项业务。
2、及时对有效凭证进行入账处理,确保资金及时到账,有退票业务需当天反馈,定期存款到期需及时告知。
3、有专人负责办理相关业务。重大金额及重要事项当天送达;每月对账单在次月5个工作日内送达;上门取账户年检资料。
4、依法为招标人的账户信息保密。
5、免收账户各项业务手续费。
6、如遇上级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账户变更、撤销手续。
六、投标银行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湖州市吴兴区域内设有分支机构(不含南太湖新区,如投标银行在吴兴区区域内没有分支机构但其税收缴纳在吴兴区的也认可,须提供企业所得税纳税证明);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2022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4、投标人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若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须提供业务承办银行确认函(明确中标后承办本项目业务的银行名称)。
6、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4年1月24日-2024年1月31日,节假日除外。
2、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500元
二、招标项目名称: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案款管理专用账户重新开立项 目
三、项目编号:浙安采字2024-203
四、招标项目内容:
1、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案款管理专用账户用于案款资金的接受、存储和划转。
2、资金存放模式为活期存款和协定存款。
3、本次招标将确定开户银行1家。
五、项目具体要求: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各项业务。
2、及时对有效凭证进行入账处理,确保资金及时到账,有退票业务需当天反馈,定期存款到期需及时告知。
3、有专人负责办理相关业务。重大金额及重要事项当天送达;每月对账单在次月5个工作日内送达;上门取账户年检资料。
4、依法为招标人的账户信息保密。
5、免收账户各项业务手续费。
6、如遇上级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账户变更、撤销手续。
六、投标银行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湖州市吴兴区域内设有分支机构(不含南太湖新区,如投标银行在吴兴区区域内没有分支机构但其税收缴纳在吴兴区的也认可,须提供企业所得税纳税证明);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2022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4、投标人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若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须提供业务承办银行确认函(明确中标后承办本项目业务的银行名称)。
6、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4年1月24日-2024年1月31日,节假日除外。
2、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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