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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城街道东皋新村、学府西苑日常保洁、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维修保养采购公告
日期:2024-01-2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82-JZCG-C2024-0005
项目名称:如城街道东皋新村、学府西苑日常保洁、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维修保养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预算金额:65.2万元/年
最高限价:65.2万元/年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拟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第一年合同期满后,经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如服务良好,在不改变服务要求和服务价格前提下,招标人可与中标单位按年续签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4年2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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